各企业单位:
根据《关于明确2022年职工养老保险相关问题的通知》精 神,为做好2022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,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 下:
1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缴费基数申报工作,强化分析研判, 结合存量业务实际成立工作专班,科学调整经办资源配置,集中 人力物力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,在7月10日前完成缴费基数的 调整。已经缴完2022年1-6月的单位需在7月进行补缴1-6月 差额。
2、 缴费基数要求: 企业单位: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4253元(按照2022年自 治区个人缴费基数下限60%为4253元/月计算),最高缴费基数 不得高于21267元(按照社会平均工资7089元的300%计算), 个人工资超过4253元/月的缴费基数,按照本人实际工资作为缴 费基数缴费。
3、 申报要求 各单位在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系统中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与变更中进行缴费基数申报,申报后,补差工作由社保中心完成。 网厅申报完成后,请各企业将纸质申报资料上报社保中心,纸质版上报:2022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表(请在钉钉群中伽师社 保中心单位群.文件-各类业务经办表单.XX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表 (表1-11)中自行下载填报。
4、 申报时间 上报时间:2022年7月1日至7月10日。
5、 其他事宜
(1) 若单位有人员变更的,请在每月1日至10日在网上办 理,10日后不做变更业务。每月代扣时间为11日至15日。15 日-24日请各单位及时在税务缴费端缴费。25日税务缴费端系 统关闭。请各单位财务人员按要求及时进行人员变更和按规定时 间申报缴费基数。
(2) 上报缴费基数(工资)时,四舍五入保留整数。
联系人:周静、依巴代提•莫拉
联系电话:0998- 5713822
伽师县社会保险中心
2022年7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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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资源证: (新)人服证字[2022]第11140001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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